首先,大力改善劳动条件是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最佳途径。对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依法遵守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原则,即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卫生预评价以及竣工验收评价必须有序进行。在工业企业设计时,除选址、总平面布局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规范、标准要求,避免在建设之始就埋下“病态建筑”的隐患外,对于项目的各作业场所,必须认真设计防尘、防毒、防噪声、防振动、防暑、防寒、防湿、防辐射、防生物危险的设施系统,使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达到相关卫生标范、标准的要求。
其次,还应有针对性地设计辅助卫生用室,如女工保护洗浴用室、应急救援站等。对于已竣工的建设项目,应按相关卫生法规、标准进行监督和评价;对于老厂,应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检测,发现作业场所劳动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者,必须限期整改。
再者,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多层面干预,如对建设单位劳动保护和卫生防护设施、技改项目预算审计监督,开展工矿企业劳动者健康检查等,以此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,控制职业病的发生。